欢迎来到 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 
 
 

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地址: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
   下一站都市B座915

联系电话:86139990 86127188
 
Home房地产企业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
国税函〔2010〕9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:
  现就销售合成牛胚胎征免增值税问题,通知如下:
  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》(财税字[1995]52号)第二条第(五)款规定的动物类“其他动物组织”,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,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。
 
【 字体: 】【打印此页  【返回】【顶部】【关闭
Copyright © 2005-2020 ydttax.com All Rights Reservies
Tel:028-86139990 Fax:028-86139990 蜀ICP备15005300号